

本报讯 记者周锋刚报道:经市物价、房管两部门多次联手规范城区房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后,黄州城区大部分房产开发企业均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证书一一上墙公示,房屋销控表上也详细标明了每套房屋的价格,但据物价、房管检查,仍有部分开发企业存在无明码标价等问题。
9日,市物价、房管两部门第三次对市区西湖一路宇济1号楼盘进行检查,发现该楼盘存在销售时未明示《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未明码标价、聘请不具备房地产代理资格的机构销售商品房等问题,已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管局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6日内改正。
按照相关规定,房产开发企业应该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证书一一上墙公示,房屋销控表上也应该标明每套房屋的价格,让购房者明白消费。
业内人士指出,房屋作为一种价格偏高的特殊商品,在市场交易透明度方面一直被忽略,很多纠纷都是由买卖双方对价格认定不一致造成的。现在提倡商品房明码标价不仅符合《价格法》和《商品房销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其交易透明度也有了明晰规定。作为一个诚信的企业,有义务向相关购买人群提供真实合法的价格体系,即向购房者公示房屋价格,营造透明和谐的交易环境。对开发商来说,明码标价不仅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相反还会极大地巩固企业的信誉,在购房者心中树起企业良好诚信度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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