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合肥4月25日专电(记者马姝瑞、何宗渝)正在合肥举办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房地产业协会联系网会议上,江苏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透露,该市将在今年着手试点“共有产权”模式的经济适用房,用于解决购买能力不足、但又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住房问题。
长期以来,众多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低收入
群体仍因购买力不足而无法真正享有经济适用房政策。为此,南通市决定建立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的试点工作,以便更有效地帮助低收入家庭和特殊住房困难群体解决好住房问题。
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表示,准备试行的“共有产权”模式经济适用房由政府与符合经济适用房供应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共同出资购买,政府与这些家庭再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产权。
据了解,2008年,南通市计划在市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中安排50套试行“共有产权”,以后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在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中安排不少于50套的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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